《2023愛FUN學年度大賽》數學創意遊戲設計開發大賽(已結束)

一、 活動目的

本次活動旨在促進數學學習的興趣,鼓勵參賽者運用數學知識和創意設計獨具特色的遊戲,提升參賽者的創造力和邏輯思維能力。同時,我們希望通過這場比賽,讓更多人認識到數學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價值和重要性,從而推動數學教育的發展。不論您是數學愛好者、學生或是教師,我們都歡迎您參加本次數學創意遊戲設計比賽,發揮您的創造力和想像力,與其他參賽者一起分享您的創意和經驗。

二、 辦理單位

主辦單位:萬里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協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

三、 參賽資格

凡中華民國國民皆能以「個人」或「團隊」方式參賽,隊伍人數不限,每人限報名1隊。

四、 報名費用

免費參賽。

五、 賽制說明

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與海選報名,將邀請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評選出前30件優秀作品進入決賽。決賽將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M212演講廳當日票選選出前3名與15名佳作作品予以獎勵。

六、 參賽時程

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2023年07月31日

評審審查: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11日

決賽入圍名單公佈:2023年08月14日

網路票選: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25日下午兩點

頒獎:2023年08月25日下午三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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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徵件主題

鼓勵學生和老師運用數學知識和創意能力設計有趣、具有挑戰性和教育性的遊戲,促進數學教育和創新思維的發展。

  • 內容要求:
    1. 數學性:作品內容需具有一定的數學知識性或數學概念性,著重於啟發學生對數學的興趣與探究。
    2. 創意性:參賽作品應展現獨特的創意,創新的遊戲設計、遊戲元素、遊戲關卡等。
    3. 娛樂性:遊戲內容需兼顧娛樂性,能吸引玩家的興趣,讓玩家願意花費時間體驗。
    4. 學習性:遊戲內容需兼顧學習性,讓玩家透過遊戲獲得數學知識或數學概念,並激發學習動機。
  • 呈現格式:參賽者可自由選擇呈現格式,包括但不限於桌遊、電子遊戲或其他創意方式。若以電子遊戲形式呈現,需提供遊戲操作方式及遊戲說明檔。基於電子遊戲開發難度與時間精力,以電子遊戲形式呈現者將在評分環節予以額外加分。
    1. 桌遊形式:
      1. 遊戲名稱:請為您的遊戲取一個簡潔明瞭的名稱。
      2. 遊戲規則:請說明遊戲的規則及遊玩方式,並提供所需器材清單。
      3. 數學元素:請說明遊戲中所包含的數學元素,並說明如何與遊戲內容相關聯。
      4. 作品照片或影片:請提供作品的照片或影片,以展示遊戲內容及玩法。
    2. 電子遊戲形式(額外加分):
      1. 遊戲名稱:請為您的遊戲取一個簡潔明瞭的名稱。
      2. 遊戲規則:請說明遊戲的規則及遊玩方式。
      3. 數學元素:請說明遊戲中所包含的數學元素,並說明如何與遊戲內容相關聯。
      4. 遊戲程式碼:請提供遊戲的程式碼,以展示遊戲設計的細節與技術。
      5. 作品照片或影片:請提供作品的照片或影片,以展示遊戲內容及玩法。
    3. 其他創意形式:
      1. 遊戲名稱:請為您的創意形式取一個簡潔明瞭的名稱。
      2. 形式說明:請說明您所選擇的創意形式,以及如何運用數學元素在其中。
      3. 數學元素:請說明您所選擇的創意形式中所包含的數學元素,並說明如何與創意形式相關聯。
      4. 作品照片或影片:請提供作品的照片或影片,以展示創意形式的內容及運作方式。

八、 徵件注意事項

  1. 參賽作品可以是個人或團隊完成的。
  2. 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交的作品為原創作品,且未曾在其他比賽中獲獎。
  3. 參賽作品需提交遊戲規則說明和玩法說明。
  4. 電子遊戲作品需提交可執行文件和源代碼。
  5.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他人的素材,需注明出處。
  6. 主辦方有權在活動期間公開展示參賽作品。
  7. 主辦方有權對徵件規則進行調整和解釋。

九、 報名須知


  • 報名投稿日期:即日起至2023年07月31日(星期五)23:59止。
  • 報名投稿方式:參賽者統一於「競賽報名表單」進行網路報名及繳件(含報名檔、作品及附加檔案) 。
  • 附加檔案為圖片、檔等格式,請整理成一份pdf 檔案且上傳至自己的Google 雲端硬碟,並複製網址繳交。
  1. 【報名文件】:請上傳以下檔,檔內如有需簽名處請列印紙本簽名,再掃描為PDF檔上傳。
  • 著作授權同意書
  • 個人資料:
    1. 參賽者姓名: (若為團體參賽需列出每位成員,並由隊長代表)
    2. 手機號碼:隊長代表即可。(得獎通知用)
    3. 電子信箱:隊長代表即可。(得獎通知用)
    4. 居住地址:隊長代表即可。(獎品寄送用)
  1. 【參賽作品檔案】:可為桌遊、電子遊戲等形式,請命名清晰且格式正確並依據您的作品形式繳交相應的檔案。
    1. 若為桌遊形式,請提供完整的遊戲規則、遊戲材料照片及簡介。
    2. 若為電子遊戲形式,請提供遊戲程式檔案及簡介。
    3. 若為其他遊戲形式,請提供完整的遊戲規則、遊戲材料照片及簡介。
  2. 【附加說明檔案】
    1. 附加說明用於闡述該遊戲設計理念與使用的數學原理或是遊戲原型。
    2. 附加說明的檔案格式不限,可以使用文字、圖片或是影片作為附加說明。
    3. 若附加說明的形式為影片,可以一併放在Google 雲端硬碟中,若是以YouTube影片交件者,需設定為非公開影片並於資訊欄填寫校名、成員名單,將影片連結填入其他相關檔案欄位元後,連同附件資料檔案一併繳交。
  3. 【其他相關檔案】:若有其他說明檔案抑或是補充資料可填入該欄位中繳交。
  • 經審核符合參賽資格之隊伍,由競賽活動小組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組代表人,始完成報名手續。
  • 參賽作品需符合比賽主題、目的與要求,並遵守比賽相關規定,否則將被視為無效作品。
  • 入圍決賽者,將於活動官網公告且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參與8/25日頒獎典禮。
  • 參賽者需將「報名檔」、「參賽作品檔案」、「附加說明檔案」與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完成上傳,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,若未完成以上所述,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。
  • 請確認上傳檔案格式及附件資料無誤,逾期未上傳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。
  • 收件上傳截止日至2023年07月31日23:59止。

※ 請注意:

▲報名截止後,將無法再修改「作品名稱」及「團隊成員」資料,請妥為填寫。

▲於入圍或得獎名單公佈後,欲更動「作品名稱」或「團隊成員」名單,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。

▲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利與義務、保護智慧財產權並使競賽順利推動,亦請務必妥善填寫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。

▲為保障參賽者權益,報名時請填入經常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及聯絡電話(如手機號碼),承辦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重要訊息,包含入圍與得獎通知。

十、 評選說明

本次比賽期待參賽者發揮創意,設計有趣、具有挑戰性且能啟發學習的數學遊戲,不論是以桌遊或電子遊戲的方式呈現皆可。

本次比賽將由數學專家和相關領域專業人士擔任評審,評審將根據以下四個主要標準評估作品:

  • 創意性與原創性(佔30%)- 評估作品的創意性、獨特性、原創性和可實現性。
  • 遊戲性(佔30%)- 評估作品的娛樂性、挑戰性、適宜年齡層等方面。
  • 數學性(佔30%)- 評估作品與數學之間的連結、數學學習的引導、數學思維的養成等方面。
  • 技術實現(佔10%)- 評估作品的技術實現、操作體驗、設計界面、音效等方面。

以上四個方面將決定評選成績,依據評選成績將選出30件作品進入網路票選。

最終名次由評選成績和網路票選組成,其中評選成績占總分的70%,網路票選則占30%。為了增加參賽者的曝光率,我們鼓勵所有參賽者多宣傳,吸引更多支持者和粉絲參與投票,期待看到所有參賽者的優秀作品。

十一、頒發獎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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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各項獎項經評審團決議,得從缺或調整獎項數量。

▲ 獎金須依臺灣地區稅法先行扣繳個人所得稅10%。

▲ 海選參賽參賽者,提供團隊成員<參賽證明>。

▲ 入圍決賽參賽者,提供作品<入圍全國決賽證書>。

十二、注意事項

  1. 參賽者須於競賽網站填寫相關報名資料,以團隊方式參加競賽,報名須詳列所有隊員資料。
  2. 作品內請勿標註隊員姓名或學校名稱,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。
  3. 為尊重著作財產權,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或商標,應提供事先取得之著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。參賽作品所使用之人物、背景音樂或圖文資料等,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之侵害,須自負法律責任。且經主辦單位查出侵權,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;如有得獎則追回得獎獎狀與獎金。
  4.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,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作品,若經人檢舉或告發,取消其參賽資格;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狀與獎金。
  5. 同一影片不得重複投稿參加,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,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,均不得參賽。
  6.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、暴力、色情、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,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,參賽者必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  7. 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擁有,自頒獎日起,主辦單位擁有修改、重製、攝影、著作及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、刊印、公開播送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。
  8. 得獎者請自行協調獎品領取方式與分配,若有任何疑義,主辦單位與合辦單位概不涉入。
  9.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,繳交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。
  10. 凡報名本競賽參賽者,即視為認同本競賽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之處,以活動小組公告為主。